废弃轮胎不属于生活垃圾,而是属于可回收垃圾。生活垃圾主要包括厨余垃圾、有害垃圾、可回收垃圾和其他垃圾等几类,废弃轮胎并不属于这些类别中的任何一种。废弃轮胎由于其材质和再利用价值,应当被归类为可回收垃圾。
轮胎主要由橡胶制成,而橡胶是一种具有很高价值的材料,可以被重新加工利用,废弃的轮胎可以通过一些特定的渠道进行回收,例如专业的轮胎回收站或者一些废品回收公司,这些机构会进行专业处理,将废弃轮胎中的橡胶分离出来,然后进行再利用,废弃轮胎不属于生活垃圾,而是属于可回收垃圾。
仅供参考,对于废旧轮胎的具体分类和处置方式可能因地区而异,建议查询所在地的垃圾分类政策获取更准确的信息。